招标编号:CATARC(HYS)-201909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就 “武汉基地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扩建项目汽车尾气排放测试设备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
2、项目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55号
3、项目简介:本次招标采购的汽车尾气排放测试设备为汽车发动机全流排放分析系统,要求能够测量功率在75-560KW轻型和重型汽车发动机排放法规中规定污染物的排放量,且达到相关排放法规所要求的测量精度,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
为了能够满足标准要求,且达到与国际接轨的目的,对于本套系统厂家的主要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指: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的相关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具有该设备相应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安装的资质,并有6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较大质量问题;
5、具有生产该设备的生产经验;
6、投标方在国内外所提供的同类设备不少于10套(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有加盖公章的用户清单);
7、投标人若为产品代理商,则须出具产品生产商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中国国内必须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及该系统设备专门的售后维修服务人员;且服务人员在24小时内可以响应到现场。
10、招标的主要技术要求:
10.1 概述
1)本套系统所有机械部件、仪器、仪表显示及数据处理结果的计量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设备的标定和校准遵循国内和国际有效的计量标准。
2)供货方需采用其在国际上成熟的技术型式作为供货方案。
10.2技术要求
a)系统必须满足下列标准和法规对排放测试的要求:
GB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17691-2005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
GB 20891-2014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 20891-XXXX 非道路国四标准;
GB14762-2008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
ECE R49;2005/55/EC”(2006/51/EC);97/68/EC(2010/26/EU);ISO 16183:2002;
b)应提供一套采样设备(汽柴共用),提供一套分析设备(汽油、柴油、双燃料发动机)。
c)测量污染物包括THC、CO、NOx、NO、N2O、CO2、NMHC 、NH3、CH4、PM和PN;
d)测量结果包括气袋采样结果和稀释模态采样结果;
e)PM采样滤纸应采用47mm规格,采样系统应符合欧洲和美国相应法规的要求;
f)气袋数量不少于12个;
g)配备直接采样分析系统;
h)配备标定设备:气体切割器,NOX转化效率检查,颗粒取样流量标定,CVS系统标定;
三、 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9月09日至09月13日 8: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55号
资格预审文件也可以从本公告附件直接下载。
联 系 人:陈丹
联系电话:027-84398534
传真:无
电子信箱:chendan@catarc.ac.cn
五、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
递交资格预审资料视同投标报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7日17:00,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此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55号,或以邮寄方式递交,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各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密封。
六、资格预审、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身在资格预审和投标活动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招标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收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领取招标文件。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04日